被他清晨刚刚冒出的胡茬一戳,林沫感觉手背酥酥麻麻,难得见元先生露出这样缱绻的表情,她既是心酸又是无奈:“我不知道怎么会有我和沈叔叔的谣传,北上之后,我拢共也只和他见过三四次。其中一次是他酒醉,在民政局闹事,工作人员在他手机里找到我的电话,让我去接的他。”
“民政局?”元焯敏锐地捕捉了关键词,“是什么时候的事?”
“大二那年的冬天,”林沫仔细回忆了一下,“我记得跟班主任请假出来的时候积雪都快淹过膝盖了,赶到时那里都快要下班了。”
“你穿的白色羽绒服,他穿的红色冲锋衣?”元先生记得倒是分外清楚。
林沫诧异地睁圆了眼:“你怎么知道?”
他怎么可能忘记?那张寄给他,用以佐证“林沫和沈霆结婚了”的照片上,他俩就是这身打扮!当初这张照片让他消沉了多久?再过多少年他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“有人拍了你跟他在民政局的照片寄给我。”照片上沈霆的胳膊架在她肩头,状似亲密,“他当时为了什么事在民政局闹事?”
林沫蹙起眉头,那时候她甚至还没有开始接戏,毫无名气可言,什么人会偷拍她的照片寄给元焯?她犹豫地说:“沈叔叔当时有个未婚妻,听说原本那天是去扯证的。但他未婚妻没来,到底发生了什么,他没肯说。我也就没问,总之沈叔叔从清晨一直等到傍晚,坐在外面台阶上喝了许多酒,醉了一个人上柜台要求登记结婚,工作人员才无可奈何地联系我接人走。”
“未婚妻为什么没来,他也没说过?”
“没说,”林沫抬头看看元先生,无奈地说,“但我爸去世之后,元氏终止了跟沈叔叔的公司的贸易往来,那段时间他的周转很成问题,甚至……还跟我借过一笔钱,那会应该是他最难熬的一段时光。当然,后来钱都还给我了,而且现在他的公司做得比当年还要好。”说起沈霆的东山再起,她也与有荣焉。
元焯将她的手背放在鼻尖下,重重地一嗅,半是玩笑:“别人的事,你可以稍微不放在心上一些。”
林沫吐舌:“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,毕业之后逢年过节我才给他发发短讯。”
“嗯,”元先生老神在在地说,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又知道!”林沫嗔道。
“当然,如果不是因为你跟他联系太少,”元先生一笑,“怎么会不知道他也参加了这期拍摄。”
林沫猛地从台阶上站起身:“沈叔叔也来参加非常婚途?!”
元先生不满地一使劲,将她重新拽得坐在身侧:“有什么可吃惊?我都能来,他有什么不能。”当然,沈霆在男嘉宾之列,也是元先生说什么都要抽空来录这期节目的原因。已经让他家小姑娘的姓名被和“沈霆”两个字被挂在一起过,绝对不能再让往事重演。
“可沈叔叔他……”沈霆他真不像会接拍真人秀的那类人啊!
虽然说起来,作为兼职作曲人,沈霆也算是儒商,确实是非常婚途最喜欢的男嘉宾类型之一。但沈霆其人文艺、重感情,当初未婚妻爽约都能刺激得他失态。这样的男人,怎么会来参加情感类真人秀,和未知的女明星在镜头前谈情说爱?
元焯抬手,温暖的掌心将林沫的眼睛轻轻一覆:“行了,我来都没见你这么惊喜。”
林沫眼前一片黑,反倒听出了元先生口吻中勉强藏起的酸意,噗嗤一笑:“沈叔叔来,我有惊,没喜。你来,我有喜,没惊。”
“没惊?”元先生声音沉沉,略带笑意。
“嗯,你的字迹,还有那幅草原上红顶小屋的画,我还能认不出是你吗?”
元焯的手慢慢地从她的眼前挪开,光明一点点的在她面前重现,与之同时而来的,是落在额头的一吻。
啪!
水花作响,惊动了岸边的两人,林沫这才发现远处河堤边,正将衣物丢在河水中拍打清洗的村妇笑吟吟地抬头张望,一边笑一边洗,一边交头接耳。
她登时红着脸,坐直了身子——她倒是被遮了眼睛,又背对着她们,可元先生什么都看得见啊!居然还这么亲昵!
元焯嘴角带了一丝笑,被她拉起身来,微微躬身在她耳边说:“节目播出之后,看到的人比她们还多。”
林沫顿时哭唧唧一张小脸,换来某人不怀好意的朗声大笑。
两人信步而行,绕着河道返程的时候,洗衣的村妇从他俩身后超过,其中一个大婶操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朝林沫笑说:“新婚快乐!小丫头美的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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